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深化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各有關單位,編制了《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2日。
歡迎各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提出寶貴意見,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反饋我局,并注明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附件:《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3日
(聯系電話:022—83605783;傳真電話:23301952;
郵箱:sgxjghfzc@tj.gov.cn)
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深化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建設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打造制造強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1.支持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強鏈補鏈,優化產品結構,加速向價值鏈高端躍升。支持綠色石化產業向精細化工延伸,對依托化工中試平臺、高校、科研院所等實現成果轉化的高端精細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等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鋼鐵產業高端化綠色化發展,對開展短流程煉鋼改造、應用氫基冶煉等清潔冶煉工藝、發展高端精品鋼材的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對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高端裝備產業產品創新應用,對推廣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照產品銷售合同金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輕工產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對實施國家“三品”戰略、入選“消費名品方陣”企業(項目),分級分類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支持新興支柱產業發展壯大。突出AI賦能引領作用,加速新技術新產品規模化應用,加快培育新動能。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支持人工智能揭榜掛帥、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信息系統應用創新適配攻關和產品迭代、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開發、集成電路與智能終端研發迭代;生物醫藥產業支持生物醫藥、生物制造領域創新產品產業化發展,培育醫藥合同定制生產企業(CMO)、醫藥合同定制研發生產企業(CDMO);新能源產業支持智能光伏創新發展、新型電池規模化應用、智慧風電(含儲能)裝備集成應用、未來氫能全鏈條協同發展;航空航天產業支持我市民用航空器、低空裝備、基礎航天、商業航天等領域產業化發展;對符合條件的上述產業項目,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新材料產業圍繞前沿新材料,先進基礎材料,關鍵戰略材料等領域,支持首批次推廣應用,按照產品銷售合同金額的20%,分級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支持未來產業布局培育。支持國家揭榜掛帥任務,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建設未來產業應用場景,發布未來產業應用場景清單,遴選一批典型應用場景和解決方案,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未來產業先導區(聚集區)等重點區域建設未來產業培育平臺,根據建設成效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5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支持產業科技創新能力提升
4.支持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支持工業企業新設立研發機構,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支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工程化中心、重點實驗室創新能力提升,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對認定為國家級的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工程化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5.支持產業創新平臺發展。支持國家級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以及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對平臺建設、對外服務及能力提升項目,分級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市級制造業中試平臺建設,對平臺能力提升、對外服務、爭創國家平臺項目,分級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支持新技術攻關。支持企業承擔重點產業鏈補短鍛長、京津冀“卡點”攻關任務,突破核心技術,形成標志性創新產品,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7.支持新產品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示范。對推進軟件首版次、智能
機器人、先進安全應急裝備等創新應用的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人工智能大模型、工業數據集、智能體,以及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智能網聯、“算法券”、“模型券”、“算力券”、區塊鏈等應用場景,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網信辦、市科技局、市數據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8.支持國家重大專項項目。面向智能機器人、高端數控機床、集成電路、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新材料、智能制造系統等領域,對獲批國家重大專項的項目,按照國家支持金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配套支持。對獲批國家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能力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要求給予配套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支持工業智能化升級
9.支持制造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產業化項目。對符合我市“十五五”產業發展方向,促進提質增效、做大產業規模的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和新產品產業化項目,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0.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支持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對國家領航級、卓越級智能工廠,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給予200萬元獎勵。對直接拉動制造業發展的數據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數據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1.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網絡和安全體系建設。對市級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600萬元支持。支持工業企業強化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分級分類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支持市級工業互聯網網絡、標識解析和移動通信應用典型試點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四、支持工業綠色化轉型
12.支持工業企業綠色低碳化改造。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對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標桿單位,分級分類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支持冶金、石化等重點領域用能設備更新替代、綠色工藝優化提升、新能源應用等綠色化低碳化改造,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3.支持工業資源綜合利用。以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培育循環經濟領域骨干企業,按照實際效果給予最高400萬元支持。對國家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我市動力電池(鋰電池)回收利用單位實施的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動力電池(鋰電池)回收利用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6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支持兩業融合和優企集聚
14.支持服務型制造、工業設計發展。對首次成為國家、市級服務型制造領軍品牌(重點培育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5.支持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對國家、本市重點培育的單項冠軍企業,以及國家新興產業發展示范企業,根據培育成效,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首次成為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6.支持園區提質升級。聚焦園區主導產業,開展“人工智能+制造”應用探索,支持打造開放共享、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平臺服務企業成效,分級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支持園區數字化轉型,對成功創建國家級高標準數字園區的平臺運營機構,根據園區數字化轉型成效,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17.支持產業集群化發展。對入選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名單、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名單的集群促進組織、運營機構,給予300萬元獎勵。對市級先進制造業集群促進組織、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運營機構,給予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六、強化金融支持
18.降低制造業企業融資成本。用足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支農支小再貸款“津融系列”等國家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開發與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需求相適配的信貸產品,為科技型企業和重點企業提供持續融資支持。對重點產業鏈及其上下游中小微民營企業固定資產貸款,按照貸款本金給予年化1.5個百分點、期限不超過2年的貼息支持,單戶貼息貸款規模上限5000萬元。做優金融服務重點產業鏈發展專項機制,精準開展投貸聯動、供應鏈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基于“數據信用”“物的信用”,創新基于產業鏈的全線上訂單融資(脫核鏈貸)等業務,為鏈上中小企業提供應收賬款、存貨、倉單和訂單融資服務,探索不依賴核心企業信用的供應鏈“脫核”模式,強化批量授信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發展供應鏈保險,創新“保險+供應鏈”模式,為制造業企業提供訂單履約、應收賬款信用、營業中斷、關鍵設備等保險產品。立足企業融資需求,探索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提升金融創新服務水平。(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19.支持企業開展并購重組。聚焦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圍繞重點產業領域,推動上市公司、龍頭企業開展上下游并購,增強綜合競爭力。加快培育集聚并購基金,支持海河產業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與各類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深度合作,設立并購母基金,加強上下游整合,助力企業快速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為并購重組及后續運營提供并購貸款、并購保險、并購債券等金融工具,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天津證監局,各區人民政府)
20.實施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對合作銀行發放的制造業領域小微企業首筆信用普惠貸款額外損失額,按照30%的比例給予資金補償,對科技創新類企業貸款的補償比例進一步提高至50%,鼓勵引導銀行機構加大投放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合作,開展“民間投資計劃”,為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提供中長期貸款。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民間投資計劃”實行降費讓利。(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21.積極爭取國家相關產業基金在我市設立產業調整基金,發揮我市政府性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我市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深化產業與基金合作,完善項目遴選機制,分類組織基企精準對接,促進基金資源加大投向制造業重點產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七、附則
22.發揮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作用,支持高質量重點項目建設、京津冀產業鏈群合作、政策評估制定等。本政策中的實際投資額不包含土地購置、廠房土建等領域的投資額。金融類條款所需資金按現有渠道承擔,其他涉及財政支持條款的所需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各區要結合實際,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動政策精準滴灌,實現市區合力。
23.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內企業申報、推薦項目。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資金,如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追回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天津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辦規〔2023〕4號)同時廢止。每年根據當年政策績效和第二年工作重點,動態調整政策支持方向,具體以專項申報指南為準。每年度內,同一個項目僅享受1次支持,同一個主體最多可申報3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