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印發《上海高級別自動駕駛引領區 “模速智行”行動計劃》的通知
有關單位:
為了加快上海高級別自動駕駛引領區建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上海高級別自動駕駛引領區“模速智行”行動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 海 市 交 通 委 員 會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2026年1月7日
上海高級別自動駕駛引領區“模速智行”行動計劃
為搶抓汽車智能化發展機遇,推動智能網聯技術創新向產業競爭力加速轉化,打造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新生態,加快培育本市新質生產力,激發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發展目標
按照“模型驅動引領、應用示范帶動、產業協同發展、政策舉措支撐”的總體思路,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創新向產業競爭力加速轉化。到2027年,高級別自動駕駛應用場景實現規模化落地,公共服務平臺有力支撐行業創新,關鍵技術和產業規模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基本建成全球領先的高級別自動駕駛引領區。
應用場景規模化—探索創新商業運營模式,在智能公交、智能出租、智能重卡等場景規模化應用L4級自動駕駛技術,實現載客超600萬人次,載貨運輸超80萬TEU。
創新要素體系化—建成自動駕駛數字孿生訓練場等一批公共服務平臺。全市自動駕駛開放區域面積達2000平方公里,道路長度超5000公里,道路類型和場景更加豐富,實現交通樞紐、產業科技園區以及文旅景區的跨域聯通。
產業能級高端化—培育具有行業領先水平的自動駕駛大模型,具備組合駕駛輔助功能(L2級)和有條件自動駕駛功能(L3級)汽車占新車生產比例超過90%,L4級自動駕駛汽車實現量產,關鍵技術實現自主可控,建立涵蓋整車、零部件、數據、地圖、安全、服務的完整產業生態。
二、重點任務
(一)推動建設多樣化應用場景
1.穩步擴大乘用車應用規模。有序組織智能出租示范運營,開展L3級自動駕駛乘用車的上路通行試點。探索開展面向個人及單位用戶出行場景的L3級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應用,逐步擴大L3級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量產應用。(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及管委會)
2.持續深化商用車示范場景建設。在“五個新城”、機場、火車站等重點場景開展自動駕駛技術創新應用。支持洋山港智能重卡示范運營由“編隊行駛、首尾有人”向“單車全無人”運營模式邁進,以“奉浦快線”智能BRT試點為基礎,探索本市公交車輛的智慧化運營新模式。(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相關區政府及管委會)
3.有序推動無人駕駛裝備應用落地。以城市巡檢、物流配送、市政環衛等為切入口,打造一批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運營模式清晰、示范應用效果好的無人駕駛裝備應用場景,探索無人配送車、無人巡檢車、自主泊車運營標準及模式。(責任單位:相關區政府及管委會)
(二)加快構建高能級創新要素
1.搭建自動駕駛數字孿生訓練場。依托頭部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打造虛實融合的自動駕駛實訓場。采用實采和虛擬生成相結合的方式,積累千萬級數據片段,構建高質量自動駕駛訓練數據集。搭建全場景模型訓練及閉環仿真評測環境,支撐自動駕駛大模型持續迭代。(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2.完善自動駕駛數據監測平臺。兼顧安全管理和多元化應用需求,統一全市智能網聯汽車運行數據采集、傳輸鏈路,完善智能網聯汽車全量數據分級分類和采集傳輸標準規范,對智能網聯汽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測。(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3.有序擴大自動駕駛開放區域。立足特大城市級全域場景優勢,逐步拓展自動駕駛開放區域。實現浦東新區全域開放,同步推動奉賢、閔行等區域開放,重點打通虹橋樞紐、浦東機場、迪士尼等應用場景。遵循服務應用場景和對現有交通組織影響最小化原則,有序推動全市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開放,實現本市相關區域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市交通委、相關區政府及管委會)
(三)加速培育創新型產業生態
1.實施關鍵技術攻關工程。組織開展車載大算力芯片、車載操作系統、智能計算平臺、線控執行系統等軟硬件產品和技術解決方案研發攻關,培育一批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隱形冠軍等優質企業。推動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重點企業加強智駕大模型等前沿技術產學研合作,加快成果產業化應用。(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
2.打造世界級汽車產業集群。以浦東、嘉定、臨港等區域為重點,打造整零協同、各具特色、規模領先的智能網聯汽車和關鍵零部件產業基地。鼓勵相關區依托自身產業基礎和人才、區位等優勢,集中力量培育汽車軟件、汽車芯片等一批有特色、有競爭力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園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相關區政府及管委會)
3.加強測試驗證能力建設。支持建設智能網聯汽車、交通安全重點實驗室等測試驗證平臺,推進虛擬仿真、硬件在環仿真等技術和驗證工具的應用,加強自動駕駛系統驗證及應用服務能力建設。(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智能網聯汽車數據采集管理機制,推動跨企業、跨區域和跨行業的數據協同和互信。優化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員培訓、車輛監管、應急響應等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安全保障體系,優先支持經測試評估的自動駕駛大模型搭載上車應用。推動本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應用管理政策與國家準入試點政策有效銜接,引導企業加強產業化能力建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二)強化金融支撐。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向智能網聯汽車及關鍵零部件初創企業,支持優質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通過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持企業發展。推動保險產品創新,加快研發與自動駕駛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相適應的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深化人才引育。深入實施重點人才工程,鼓勵企業引進國內外智能網聯汽車等領域高層次人才。強化產教融合,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合作開設智能網聯汽車相關學科專業,培育一批軟件和算法、汽車芯片等重點領域復合型高層次人才。推動企業與職業院校合作,推行現代學徒制,培育一批符合產業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責任單位: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四)加強區域協同。統籌全市智能網聯汽車測試應用管理,實現測試應用“一次申請,全市通行”,運行數據“一次接入,全市共享”,上路通行“統籌管理,協同保障”。深化推進長三角地區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道路互通,測試數據互信,測試結果互認。支持長三角地區測試檢驗機構協作,提升區域智能網聯汽車綜合檢驗能力。推動開展區域級、城市級智能網聯汽車大規模、綜合性應用和商業運營。(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